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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中国对缅甸RCEP协定税率正式生效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1301 字号:

4月2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缅甸生效情况,自2022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2022年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10号文件附件)协定税率栏中列明,其对应的中文简称为“东盟R”。


5月1日起,中国对缅甸RCEP协定税率正式生效


目前,RCEP剩余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还未生效。


提醒:相关企业在对缅甸进出口时,可根据货物原产地标准,综合考虑办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或“RCEP原产地证”中的哪一种更优惠,可参考以下相关税则文件。


RCEP各成员国之间进口协定税率承诺表(电子书签版)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2100-1-1.html


2022年进出口税则电子版(关税委HS 8位版)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4453-1-1.html

文章来源:财政部官网和关务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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