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通知通告>文章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8号(关于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1713 字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doc

      2.2022年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转化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22年8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pdf




来源:海关总署

宁世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是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而构建的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内外贸全链条资源,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平台的核心功能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整合通关、物流、退税、金融、资质办理、检测认证、政策咨询等环节,形成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的全链条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压缩出口备案时效,并通过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标准协同,助力宁夏本地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联系我们

宁夏银川市兴庆数字经济产业园B座16层

0951-5133833(服务时间:9:00-18:00)

starshinco@nxnmt.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世达新科(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